营口大石桥开发区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简介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位于辽东半岛渤海之畔。地理位置优越,坐落于沈阳与大连之间。毗邻营口老港、鲅鱼圈港,长大铁路、哈大公路、沈大高速公路贯穿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
2004 年 10 月 26 日被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批准的总规划面积 760 公顷,现全部对外招商。
一 、资源
全市共有天然和人工河流28条,较大的河流有辽河、大清河、劳动河。有大小型水库14座,总容水量为5004万立方米。全市水资源开发前景广阔,有自然水域23万亩。矿泉水资源储量大,现已探明金桥、南楼开发区、建一、钢都等镇区储有矿泉水资源,其中金桥镇李屯矿泉水水场每天出水量可达50-60吨。大石桥市矿产资源丰富,其特点是品种多、储量大、质量好,尤以盛产菱镁石、硼石和滑石著称。现已探明的矿藏有27种,其中非金属矿石有菱镁石、滑石、硼石、石灰石、硅石等21种;贵重金属和稀有金属矿藏有金、银、铜、钴、铀、铁6种。全市菱镁石储量9亿吨,是世界四大镁矿之一;滑石储量40万吨,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硼石储量500万吨,居全国第二位;石灰石储量4550万吨;黄铁矿储量1232万吨;钠长石储量120万吨;磁铁矿储量150万吨;黄金矿储量11万吨;硅石储量50万吨;石墨储量250万吨;黄铜矿储量107万吨,此外,钾长石、铅锌矿、砷矿、莹石、白云母等也有相当大的储量和较高的开采价值。
二、政策
1、土地政策 政府对外开发区土地统一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统一补偿费标准,统一制定土地价格。控制开发区以外建设用地的审批,集中使用开发区内建设预留地。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每百万元投资可无偿使用1.5亩土地,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少于应偿使用土地面积的按应享受无偿面积折资补偿;征地费用,可由投资者先垫付,然后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该企业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数额的20-30%逐年偿还,10年内尚不能偿还完的,由投资者自己承担;土地使用权依法律规定企业所有;大、高、外项目可一项一议。
2、环保政策 新办的污染企业必须安装环保设备,达到国有规定的排放标准。环保设备投资先由企业垫付,开发区管委会按该企业当年对本级财政贡献数额的20-30%逐年偿还,5年内尚不能偿还完的,由投资者自己承担,环保设备归企业所有。建筑噪声不超标、没有垃圾排放,不收取建筑噪声污染费和排污费。
3、收费政策 除国税和地税代国家收缴外,免收新办企业一般性行政事业收费。免水资源费规划、土地、建设所有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少50%。
4、奖励政策 要举全市之力,为开发区招商引资。对招商引资者给予奖励,固定资产投资300-1000万元的,给予引资人投资额1%奖励;1001-5000万元的,给予1.5%奖励;5001万元以上的,给予2%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列支。市直部门引进的项目,10年内每年按该项目对本级财政贡献数额1-5%的资金奖励给引进项目单位,补充单位经费。
5、服务政策 开发区成立项目审查委员会,对新上项目采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从立项到开工的所有手续,由项目审查委员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建立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项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有相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协调会,论证解决项目办理和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开发区的各项建设。我们